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
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的組織架構
一、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由輔仁大學宗教學系所轄,經系主任與相關行政會議審核通過後成立.
二、本學術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業務,由系主任聘任之,任期三年,連聘得連任.其下設兼任研究員與助理若干人,由主任聘請,經系主任核定之.
三、視發展需要,設置若干單一宗教團體研究室,接受單一宗教團體的學術或活動的委託.
四、中心兼任助理負責學術資源成果之整合、論著出版、認證審查、文獻典藏、舉辦學術活動、研習課程,並推廣國際與國內交流等事項.
五、 本學術中心設立章程,經輔仁大學宗教學系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.
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的建置經費
一、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台灣民間宗教學術中心的建置,由輔仁大學宗教學系管理之,所需經費由學術中心主任負責籌措,以捐款的方式捐給輔仁大學宗教學系,指定本中心專款使用.每年節餘經費得留用於下學年以及資助本系相關學術活動.
二、本學術中心得就所籌措的基金,作為運作設備、人事、出版、學術會議及其他相關活動所需費用動支.一切動支由主任申請,系主任核定之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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